1、公民可向所在行政區域文化行政部門提出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項目的申請非遺項目申報要求,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門逐級上報首先必須所在行政區域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的文化站提出申請非遺項目申報要求,并要求出示傳承人同意申報的授權書再由受理的鎮街文化站